1月22日发布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2010年煤炭产量控制在26亿吨
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我国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将近2万字的规划,介绍了我国煤炭工业的基本情况,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发展方针和目标及主要任务,还对有关省区煤矿建设规模、煤炭产量、小煤矿产量控制目标进行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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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关于我国煤炭工业今后5年发展的提法,与以往有诸多不同,其中关于煤炭工业的发展方针和目标、主要任务、将要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等,颇引人关注。
规划的主要起草方——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云涛22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起草历经两年多的时间,100多位专家分9个课题进行研究,在全国各地进行了大量调研。规划是在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下制定出来的,与以往的发展规划相比,从注重量的增长到更加注重质的提高,从只重采煤到重视深加工,从只重开采到重视环境和安全。
煤炭开发——
重点建设13个大型煤炭基地,压缩小煤矿
在煤炭开发上,提出以整合、有序开发为重点。过去的规划以投产建设多少矿井、产出多少数量的煤为主,现在明确提出关闭小煤矿,整合资源。坚持“整合为主、新建为辅”原则,全面整合、改造小型煤矿,全面调控煤矿建设开工规模。
规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严格控制小型煤矿建设,将小型煤矿整合改造为大中型煤矿,增加产能2亿吨,小煤矿降到1万个以内。实现资源集中有序开发,重点建设神东、陕北、黄陇(华亭)、晋北、晋中、晋东、鲁西、两淮、冀中、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13个大型煤炭基地。
新开工(新建和改扩建)煤矿规模4.5亿吨,形成产能2亿吨,加上“十五”完成的产能,全国煤矿新增产能4.3亿吨。2010年全国煤炭产量控制在26亿吨。重点建设10个千万吨级现代化露天煤矿,10个千万吨级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优先建设煤电联营和煤转化一体化项目,以煤为基础,促进煤电、煤化、煤路等多元化发展,形成6—8个亿吨级和8—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的50%以上。
促进技术进步。大型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5%以上,中型煤矿达到80%以上,小型煤矿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40%。安全高效煤矿数量达到380个,产量占全国的45%,其中千万吨级煤矿达到25个。
煤化工——
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
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加快煤层气开发和利用。过去只是从安全角度抽放瓦斯,今后应从资源合理利用和安全生产结合为出发点,加大瓦斯及煤层气的开发利用。统筹规划煤层气管线和天然气管网建设,规划建设主要煤层气输气管道10条,线路全长1441公里,设计总输气能力65亿立方米。
规划专门提及煤化工,特别是煤制油项目有了明确的提法和具体做法以及日程表。明确提出有序推进煤炭转化示范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主要完成煤炭液化、煤制烯烃的工业化 示范,后十年逐步推广,实现产业化发展。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打好基础。
煤转化示范工程包括:采用国内开发的工艺和高效催化剂技术,建成100万吨/年煤炭直接液化示范工程,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的工业化示范;引进国外成熟技术,建设300万吨/年的间接液化工厂,并完成商业化运行示范;采用不同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分别完成16万吨/年和100万吨/年间接液化示范装置和示范工程;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完成60万吨/年煤制烯烃示范工程。
资源综合利用——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重点治理和利用煤矸石、矿井水和粉煤灰。对不具备单独利用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条件的中小型煤矿,实行区域集中治理和集中利用。
在大型煤炭基地和主要煤炭矿区,加快扩大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矿井水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建设一批煤矸石电厂,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矿井水利用率达到70%,油母页岩、耐火黏土等与煤共伴生资源80%得到利用。
过去只重开采不重治理。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今后矿区环境保护的重点要从被动治理转向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并重,切实加大矿区环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力度。着重解决晋陕蒙宁、新甘青规划区井下火区、水土保持等重大问题。切实做好内蒙古东部草原生态保护。着重解决京津冀、东北、华东、中南规划区煤矸石综合利用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提高矿井安全水平被提到重要地位。包括:完善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防灾系统。(记者 彭嘉陵)
(责任编辑:马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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