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大中华实业(0431)表示,有关以4﹒4亿元出售中环若干物业交易,由于需要对物业及有关股份进行进一步尽职审查,以决定是否行使购股权,故已订立补充协议,延长有关交易期限,及制定若干条文以补充临时协议条款及条件。
另外,订约方同意,买方有权选择购入集团现有的股东贷款,倘总代价为4﹒4亿元,需包括股份代价及股东贷款的代价,并需经租金收入、租金按金、支出等予以调整;或于完成时,促使卖方获得一笔新贷款,以偿还现有股东及银行贷款;及部分合共500万元代价,将由律师作为订金保管人作保管,待集团及仲量联行诉讼得到最终法院裁决或和解。 物业交易之完成日期已延长至4月30日或之前。倘若交易未能达成先决条件而无法于当日完成,则待买方发出书面通知,完成日期再延至7月31日或之前。(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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