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转让国元证券股权被指为“超级贱卖”
    超级贱卖
    “十几亿的资产只卖了一点几个亿,不存在黑幕就怪了”青岛股民滕光最近愤愤不平。
    这份被认为具备十几亿元价值的资产就是上市公司模塑科技持有的1.4亿股的国元证券股权。模塑科技于去年8月披露的股权转让交易声称:拟将持有的1.4亿股国元证券的股权以每股1.38元的价格转让给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而按照目前二级市场对券商股的定位,国元证券每股的价格将远超10元。截至1月22日收盘,模塑科技的总市值为13.9亿,而这部分拟卖出的股权的市场价值却在14亿元以上,甚至超过了模塑科技本身的价值。
    上海股民方晓对此特别不能理解,他认为,这“简直是一个超级贱卖”!
    持有相同观点的还有专业机构的研究员。早在去年8月17日公司公布转让国元证券股权公告的当天,申银万国研究所的研究员王智慧就马上撰写报告说,出售国元股权使资产重估基础丧失,并将推荐评级降低为中性。
    “在纷纷追逐券商资产的时候,竟然选择低价卖出,实在不好理解。”申银万国研究所市场研究部副总监钱启敏说。
    在2006年上半年,模塑科技准备卖出国元证券股权前夕,国元证券的中期报表已经披露,实现了超过3亿的净利润。根据交易价格,模塑科技相当于以4倍左右的市盈率卖出这份资产,而目前二级市场券商股的市盈率接近70倍。
    “前几天在论坛上还有人发起,要去告模塑科技的大股东,想以法律维权的方式,夺回应该属于我们小股东的权益。”滕光说。滕光连同他的朋友,一共持有3万多股的模塑科技。如果不是因为这一计划中的股权转让,模塑科技的股价有可能在此轮牛市中直线飙升——股票价格有望达到10元以上,而不是目前的4元出头。
    但是,所谓的起诉仅仅是在网络上抱怨而已,实际上股民们并没有付诸行动。
    模塑科技喊冤
    “他们的所谓黑幕指责完全没有事实依据。”1月21日晚,曹克波在电话里对记者说。曹克波是模塑科技的董事长。
    曹克波声称他自己也一直为这笔被小股东认为是超级贱卖的交易后悔。
    “我们是民营企业,怎么会故意用低价格卖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资产?”模塑科技的董事会秘书许剑说。
    模塑科技投资国元证券已5年多,而这5年,大部分时间中国证券市场熊气弥漫,靠行情吃饭的券商更是连续四年全行业亏损。这笔投资并没有给公司带来收益,甚至还因为计提损失,侵蚀了上市公司的利润,本着为上市公司业绩负责的态度,曹克波早有决心卖掉这笔没有产出的股权,结果却是———忍过了寒冬,却在春天来临之时准备卖出。
    “小股东现在不理解我卖出,但我也是国元的小股东,我并不知道他们有借壳上市的打算。”曹克波说。模塑科技持有国元6.9%的股权,的确是不折不扣的小股东。
    模塑科技的小股东认为利益被侵害了,而一心在主营业务做大的曹克波,也认为自己是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受害的小股东。“谁都知道上市后这笔股权会巨幅升值。”曹克波说。
    “模塑那边早有卖出的想法,他们不看好券商行业。”国元证券的董事会秘书蒋希敏告诉记者。他还进一步解释,国元能有借壳上市的可能性是因为出现了中石化“卖壳”旗下子公司的机会。这个机会是“偶然的”,绝非暗箱操作不告与小股东。
    小股东之憾
    这笔错误的交易,曾经有过被阻止的可能。
    2006年9月,模塑科技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投票表决,有两个流通股东到场———这两个流通股东仅持有1890股,仅为可流通股总量的十万分之一———投了赞成票。
    滕光抱怨说:这次股东大会并没有启用网络投票,小股东们不远千里地赶到现场投票显然不现实;况且,我们投反对票也没有用,大股东持有量如此巨大,一下子就把小股东的反对意见给淹没了。
    滕光和论坛上认识的其他股东沟通过,发现很多小股东都是因为看好模塑科技在股权投资上的巨大升值潜力而买入模塑科技。模塑科技不仅持有国元证券,还持有江苏商业银行及将要发行上市的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谁曾想,竟然会想把最值钱的股权给卖了,竟然还会有小股东同意?”滕光反问,“管理层应该好好查查那两个流通股东究竟和公司有没有关联关系。”
    实际上最让滕光对投票结果有悲观宿命感的还是一股独大。大股东持有的股票数远超小股东,再多的小股东去也打不赢,这种大股东一票决定的案例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层出不穷。
    “如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60天内,还有否决此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手段,但目前诉讼时效期已过。”著名证券维权律师严义明如此对记者评论。
    申银万国市场研究部副总监钱启敏对此的评论是:“上市公司是按照最低要求来做的,这只能体现为该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欠缺。”他举的一个例子就是,4年前去过一家香港的上市公司,直到现在还能接到该公司的年报印刷版,而中国证券市场上,这种维护投资者关系的工作的确太草率,根本就不尊重小股东。
    双输
    钱启敏说的“按照最低要求去做”,事出有因:2004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规定中指出,类似这种重大事项,应该引入分类表决制度,并鼓励使用网络投票的方式。
    但是模塑科技这两个方式均没有使用,对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的低要求,导致中小股东阻止这笔交易的可能成为泡影。
    这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极为罕见,大股东的行为竟然导致大小股东双输。如果以少卖十个亿计算,按照目前模塑科技近三年来的平均年净利润,意味着要近30年才能赚回来。这的确是一个巨大的讽刺:因为小股东无法简单行使其投票权,自己受损害的同时,大股东的利益也被损害。
    即便是当时采用了网络投票,也无人敢保证小股东能积极行使投票权。“中小股东的投票成本太高了,即便是网络投票,操作也非常复杂,让一般投资者根本弄不清楚如何行使权力,这急需改进,”钱启敏说,“让小股东有畅通的行使权力的通道,才是市场建设的基础。”
    从法律层面上看,这笔股权转让亦存在瑕疵:模塑科技于2006年8月17日披露股权转让信息,但是在此之前的7月17日,在还未进行任何公告的情况下,公司已经和受让方签定了转让协议。
    不过,从协议签署到现在,一直未见中国证监会批准,“我们也在等消息。”该公司的董秘许剑说。
    这给了中小投资者巨大的希望,滕光信心十足地说:“我一直不卖(该公司股票),因为我坚信,管理层是绝对不会批准这个离谱价格下的交易的。”
    这或许是他们最后一根稻草,去拯救那份被严重贱卖的资产,也顺便帮助他们的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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