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下称《目录》)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执行,届时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一律按照《目录》执行。
    此外,2007年3月1日以前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设备在2008年1月1日前进口的仍按照2002年调整后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执行。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为国内装备制造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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