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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违约案不断增加 沪个人房贷违约金近2亿元

房贷违约案不断增加 沪个人房贷违约金近2亿元

由于还不上房贷,工商银行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

  《经济半小时》1月30日播出节目《房产》,以下为节目内容。

  房主为何变成房奴

  这段时间股市火爆,我们又开始经常听到那句提醒,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其实,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一直都很热乎的房市,随着房价的不断飙升,银行贷款利率的一再调高,贷款买房的风险也在加大,而法院审理的房贷 违约案件也开始不断增加。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法官张心阳:“我宣布,宣武法院对某小区几门几号的房产,进行强制清空。”

  2006年7月份,宣武法院对某小区一套房屋进行强制执行清空,法警在门口说半天,一直没有人出来开门,最后他们不得不用撬杠将门打开。

  为了避免发生冲突,法官将当事人安顿好之后,才开始对房间的物品逐个进行清理。

  据介绍,近三年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住房贷款纠纷案件呈大幅上升的趋势,在这些案件当中,大部分是由于当事人贷款买了房子,之后个人经济状况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偿还贷款,最终导致房子被法院查封。

  买房难道只为了还债?

  住房贷款纠纷案件数量上升,不仅是北京,现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出现了这样的现象,2004年上海银监局统计,上海的中资银行房贷的平均不良率只有千分之一左右,但到2006年9月末,上海中资银行个人房贷的平均不良率已经上升到了千分之八点六,也就是说,两年多的时间,上海房贷的不良率上升了7倍多,很多当初轻易贷款买房的人,如今尝到了无钱还贷的苦果。

  2007年1月8号一大早,王先生就来到宣武法院执行庭,这是他第四次来到这里,今天,他要面对的不仅有法官,而且还有房子的开发商。

  法官:“我们这里是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执行庭,今天通知当事人到庭,主要是因为北京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生效的2006宣民初字第581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王欢和孙丽君偿还企业欠款的案件。”

  根据之前已经生效的判决,被告王先生应该偿还原告工商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借款三十四万多元及相关利息,但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之中,开发商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人,已经替王先生向工商银行交付了全部欠款,那么按照规定,开发商现在可直接向王先生追偿欠款。

  法官:“作为被执行人王欢和孙俪君,对于判决书确定的你负有偿债权人债务将近40万元这个法定义务,你什么意见?”

  王欢:“没意见,我确实欠人家钱。”

  法官:“你欠钱的话准备怎么偿还?”

  王欢:“还钱啊。”

  法官:“怎么还呢?”

  王欢:“那我有钱我肯定还。”

  法官:“现在对判决有效的实际的有什么计划?”

  王欢:“一年之内,我上次说了。”

  法官:“一年之内可以偿还,用什么做保障?”

  王欢:“我也没有抵押物。”

  法官:“其他的保证呢?你也没有职业,那么这一年法院怎么能够给你这合理的时间呢?”

  面对法官的咄咄逼问,王先生显得很是无奈。

  法官:“也就是说目前为止你不能足额的履行全部法定义务,是不是现在这种情况,我问你按照现在判决书生效的日期是不是现在履行不了。”

  王欢:“对,暂时履行不了。”

  法官:“由于被执行人孙俪君和王欢不能按照法院判决的通知,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那么按照中华国家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了对孙俪君王欢采取强制执行的民事裁定书,有关裁定书书记员进行送达。”

  王先生拿着裁定书看了半天,最后还是在送达书上签了字。

  被法院宣布强制执行的那套房子,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滨河路,王先生在2001年时买的,当时房价还不是很贵,才五千一百多一平米,房子他只看了两次,就把合同签了。

  王欢:“主要是看中了地理位置,离我妈比较近。”

  在2001的时候,北京的房价刚刚开始大幅上涨,各家银行都在积极拓展住房贷款业务,尽管王先生没有固定收入,他还是很轻易地办理了贷款。

  那时候王先生手头的钱还不是宽裕,所以他在工商银行宣武支行办理了39万住房贷款,贷款期限为20年,平均每个月还款两千块四百多块,王先生做过很多生意,每个月两千多块钱的月供对于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王欢:“装修 我也搞过、娱乐我也搞过,干个体、服装我也干过,什么都干过。”

  但是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在2004年下半年的时候,他的生意突然出现了危机。

  王欢:“当时怎么说呢?在这儿有一个项目,这个项目把钱基本上都投入了,可是开发商,他没钱,把这个项目卖了,卖了以后我前期投入,请客这些琐碎的事情把钱基本上花的差不多了,花了不少。”

  利息也能“害死”人

  王先生生意上出了麻烦,手头紧了,还不起贷款,其实,王先生2001年买房子的时候,经济状况还不错,本来有能力把全部房款一次付清,但当时他看到别人都是通过贷款买的房子,于是也随了大流,万万没想到,几年后会出现这样的窘境。

  钱投了进去,工程却没有拿下来,王先生一下子就陷入了经济危机,银行的贷款也不能按时去还了。

  王欢:“后来有那么三四个月,有一次两次,三四个月就没有还,我就一下凑齐,一下凑齐了两次整个还,有那么两次,然后后来就不行了。”

  从2004年10月起,王先生的房贷就一直没有还,直到现在,他甚至连每月二百多块钱的物业费都交不上。

  王欢:“我们家没有门镜,就像这种门似的,一敲门我们家里谁都害怕,连我儿子也害怕,别出声。”

  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不还款,银行就可以上诉法院,要求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要借款人把所有借款一次性还清,但是对于这类案件,银行则是尽可能不起诉,因为这样做成本太高,但是不断地打过来的催款电话,也让王先生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王欢:“那时候压力特别大,因为我没有欠过人钱,这是第一次,就没想到利息这么高,本钱,说白了就是自己的房款没多少钱,就是这个利息非常的大。”

  王先生之前很少注意过每月的还款利息到底是多少,如今在家没事找出还款单,仔细一看,结果令他大吃一惊。

  王先生:“我每个月还两千多块钱,本钱只有八百多,剩下全是利息。”

  在多次催交都无效之后,银行只有将王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很快就做出了判决,要求王先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一共34万多元及利息,让王先生感到难以理解的是,他每个月的利息一下子涨到了将近四千元钱。

  法官:“按照民诉法的规定作为当事人不能履行法定的义务的话,需要支付延迟履行债务利息,这个债务利息是比照银行最高贷款利息双倍执行。”

  本来王先生每个月两千元钱的贷款都还不上,现在又多出来这么多的本金及利息,这让他感到很是无奈。

  王欢:“我说你打死我我也不可能再贷了,利息太厉害了,真太厉害了。”

  房贷引起的家庭危机

  本来每个月两千多的房贷还款,王先生就已经吃不消了,法院判了之后,每个月利息又涨到四千多,更让他喘不过气来,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王先生为了房贷焦头烂额的当口,家中又出了变故,滚雪球式的房贷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

  王先生做生意失败,不仅造成了房子的危机,而且打乱了家里的安宁,他和妻子,两个人经常为此吵架,终于有一天,妻子忍受不了压力,提出了离婚。

  王欢:“她的压力特别大,因为怎么说呢?她是女人,没办法,所以她就说不行就离婚,我说离就离,开着车我们就去了,到哪儿就离了。”

  内忧外患,让王先生的生活一下子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王欢:“我就没抽过这烟,就这两年我才开始抽这烟。”

  记者:“什么烟?”

  王欢:“红塔山,我就没抽过这烟,我什么时候抽过这烟。”

  记者:“以前抽什么烟?”

  王欢:“我最少,最起码也是玉溪以上,我就没抽过这烟。”

  春节快到了,王先生要给母亲送去一本挂历,往年春节都是母亲去他家里过,而今年春节,他还不知道在哪里过呢。

  在宣武法院记者了解到,最近两三年,他们受理的住房纠纷的案子较以前明显增多。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文胜:“贷款纠纷案件从2003年,这个是根据我自己的经验,开始有大幅度上升的这么一个趋势。”

  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记者了解到,在是银行各项贷款业务中,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不良率一直较低,但是从2004年下半年起住房贷款违约率有明显的上升。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信贷管理部总经理穆乐华:“随着存量的增加,发生的违约数也在不断增加,我们的违约率基本在2%以内。”

  据穆经理介绍,工行北京分行2006年的总的个人住房贷款数量在十万到十五万之间,贷款金额由几百亿,如果乘以2%,那么仅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就有两千多笔不良住房贷款。

  此外据媒体报道,在2006年下半年,上海个人住房贷款质量下滑趋势明显,连续三个月以上违约的房贷客户已经超过一万多人,个人住房贷款违约金额接近2亿元,房贷违约量一下子增加了五成,那么为什么会这么多住房贷款违约的情况呢?

  穆乐华:“有开发商的原因,有个人收入下降的原因。”

  最近几年,北京和上海不断上涨的房价,引起了一些人的心理恐慌,那些没有能力买房子的人,也不惜开具虚假的收入证明,只为了能够早日买到房子,而与此同时,贷款利息却在不断上涨,法官预测,未来住房贷款纠纷案件也将会越来越多。

  半小时观察:小心提前消费成为经济陷阱

  这些年不少人学会了用明天的钱来满足今天的消费,时代不同了,这种消费观念的变化无可厚非,但是,从放贷纠纷大幅度增加来看,这种变化恐怕不只是消费行为的改变,它对个人理财能力、诚信制度、金融风险控制能力都提出了挑战,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来防范风险,这种寅吃卯粮的消费行为会对我们的经济造成危害。

  最近大家都在谈论楼市是不是存在泡沫,如果还不起房贷的人大幅度上升,那就说明很多人超过了自己的能力在透支买房,这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就是一定程度的虚假繁荣。

  如何防止这种虚假成为巨大的泡沫?关键之一是在银行要把住资金的闸门,没有完整的个人征信资料,没有有严格的审贷制度,就把钱贷给那些有可能还不上款的人,这与把钱存放在大街上一样地危险。

  同样,提前消费对个人理财能力也是挑战,一些人不能客观地估计自身的购房能力,选购的房屋面积较大,房屋总价偏高,当贷款人自身的职业或家庭出现变故,导致经济状况恶化时,就直接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用明天的钱满足今天的消费是一种消费观念的变化,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变化,没有防范控制风险能力的提高,我们很可能无法限制这种消费方式的毒副作用。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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