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自2006年6月31日至2007年1月10日期间,*ST 上风原董事、副总经 理王淼根先生于2006年10月24日、11月2日分别以4.48元及4.04元的价格买入公 司流通股1000股与1500股,并于2007年1月10以4.53元的价格卖出2500股,共获 利785元。
    1、通过与王淼根先生协商,于2007年1月31日收缴王淼根先生上述违规买 卖公司股票行为所获收益785元整;
    2、责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尽快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买卖公司股 票的监控及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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