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记者韩洁)财政部6日发布消息说,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截至1月底,沪、深两市1400多家上市公司中,已有3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6年年报,其中沪市26家、深市10家。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总体而言,上市公司均已根据新准则对2007年1月1日的年初数进行了调整,沪、深两市已披露年报的36家上市公司,按新准则调整后的股东权益比按原制度计算的股东权益净增加12.28亿元,每家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平均净增加约0.34亿元。
据悉,未来三个月上市公司2006年的年报信息将大量披露,财政部表示将继续密切跟踪年报,做好财务报告分析。
我国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随着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陆续披露,社会各界对新准则实施情况非常关注。
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根据新准则实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2006年末相关数据按新准则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年末数作为2007年执行新准则的年初数,从而标志新准则实施的全面启动。
对于36家上市公司年报显示的调整后的股东权益净增加数,这两位负责人解释说,从年报的“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汇总数据直接观察,36家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后的股东权益净实际增加34.30亿元,其中22.02亿元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在财务报表中列示方法的调整而导致的增加额,而不是真正增加股东权益,应当从净增加额中剔除,剔除这一因素后,36家上市公司实施新准则净增加的股东权益总额为12.28亿元。
他们指出,新准则实施导致上市公司2007年年初股东权益增加的因素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引起股东权益增加约10.66亿元,这部分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从交易所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另一方面,“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原因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股东权益净增加3.26亿元。
新准则的实施也导致上市公司2007年年初股东权益减少。两位负责人解释说,减少的因素也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转销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引起股东权益净减少1.51亿元。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原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在2007年1月1日全额转销,从而相应减少了股东权益。
另一方面,“因确认职工认股权、辞退补偿形成的负债”等导致股东权益净减少0.15亿元。新准则规定,只要存在职工认股权、辞退补偿,就应当预计相关支出,计入成本费用和相关的负债,从而减少了股东权益。
(责任编辑:单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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