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粗略统计,今年1月份提出定向增发计划的上市公司有20余家,拟发行数量超过35亿股。进入2月份后,拟进行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更是有增无减,其中不乏民生银行拟发行35亿股这样的“大单”。
    事实上,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热潮始于去年下半年。本报数据中心统计显示,去年实施或者拟进行定向增发融资的上市公司数量超过200家。尤其在7月份前后,更是掀起高潮,两市涉足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达110多家,累计欲募集资金1400多亿元,为此前全年数量的几倍。
    自去年再融资开闸以来,由于定向增发相比公开发行具有手续简便、成本低以及获批门槛低等优势,这一再融资方式受到上市公司青睐,不少上市公司更是改变以前的计划,“避繁就简”、“避重就轻”地选择这种私募方式。同时,这种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对二级市场资金面的冲击,因此也得到管理层的提倡。
    而另一方面,被普遍认为“门槛相对更低”的定向增发也并非一路绿灯。为进一步规范定向增发行为,深交所日前制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并予以发布,要求各上市公司遵照执行。在今年提出计划的上市公司中,格力电器、新安股份以及迪马股份等先后被管理层否决。
    格力电器证券部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公司定向增发申请被否并非由于程序不合规。他分析说,管理层可能是出于对公司投资风险的考虑,因为目前公司负债率已经偏高。迪马股份证券部人士则认为,公司定向增发计划中拟收购的房地产业务正处于成长阶段,盈利前景不确定,具有一定风险,因此被管理层否决。
    显然,深交所日前发布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对定向增发实施全过程作出细致规定,有望对上市公司这一再融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尤其是对募资投向存在风险可能的增发项目。同时,《指引》对市场投机行为也做出相关规定,必将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比如,东方电机、S东锅、沪东重机等,在增发公告停牌前,其股价几乎均有异动。对此,深交所指引中规定上市公司在增发项目筹划过程中可能引起股价异动,可申请公司股票停牌,这是一种上市公司“主动停牌”行为。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深交所《指引》的这一规定,将从一定程度上抑制此类市场投机行为。
    不过该人士进一步指出,如果能进一步增强外部监管约束,比如先有股价异动后有定向增发的公告的,监管部门暂缓审批,这或将促使上市公司管理层履行其保密职责,公平保护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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