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据外电引述中国官方部门人士透露,为配合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和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今年内中国政府将会放开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的上限管理措施。 人民银行自04年10月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
但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 该位人士表示,人行原来不放开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限,是考虑到信用社的定价能力较弱。在过去一年多以来,有关部门协助信用社建立了多个贷款利率定价模块,放开条件已经逐步成熟。 不过,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称,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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