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刚到来的2007年,“加强内部控制”成为黑龙江省各银行都必须十分重视的问题。在过去几年里,黑龙江省一些银行屡发金融大案:“内部人”相互勾结,采取极为简单的手段,轻而易举地从自己工作的银行里盗取上亿资产,买彩票、挥霍,直至携款逃遁。
有专家指出,银行大案要案频发,暴露出银行业自身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已成为银行业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005年、2006年,黑龙江省部分银行共发案上百起。令人吃惊的是,不少案件在“水落石出”之后,发现往往都是“内部人”导演的“窝案”、“串案”。银行内部员工,甚至一个小小储蓄所的几名员工就可以合谋,像钱耗子一样轻而易举地“拖”走银行的存款,拿去做买卖、炒股票、买彩票甚至包“二奶”。
其中最典型的当属2006年三四月间警方侦破的中国银行双鸭山四马路支行的特大票据诈骗案。这个仅有5人的分行从行长到业务员全部下水,规章制度和内控措施成一纸空文。短短四个月的时间里,在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先后为集贤县富强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经理朱德权开具空白承兑汇票45张。在没有足额保证金的情况下,朱德权在山东四家银行陆续将45张承兑汇票贴现,票面金额合计4.325亿元。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朱德权将承兑汇票贴现后,用来做生意和炒作期货。朱德权在北京、上海等地炒作棉花、豆粕、大豆、铜等期货,赚少赔多,最多一次在北京中谷期货损失6800多万元。他相继在北京损失1.2亿元,在其他城市损失8000万,共计损失2亿元左右。朱德权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后一笔承兑汇票贴现之后将前一笔还上。
特大票据诈骗案的告破,揭开了一个银行内部人集体作案的黑幕:按照银行的相关制度规定,要章证分管、领导审批、会计复核。这一制度在集体涉案的四马路支行工作人员的眼中,简直就是废纸一张。从工作职能上来看,赵伟泽是凭证管理员、沈洪泽管章、杨晓平负责复核,行长胡伟东或者副行长王林审批。从领导到经办员,都是“黑洞中人”,因为各环节都是一伙的,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这种情况下,即使是一个大金库,也早给端走了”,一位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内部人集体作案的隐蔽性,致使相当多的案件在发生多年后才被发现。以中国农业银行齐齐哈尔龙沙支行原行长王晓东、汽车信贷部经理李丽挪用公款案为例,就是在案发4年后、陆续挪用4000万元后才被警方侦破,继而在2006年9月把两人送上被告席的。与此同时,在该行60余名职工中,因王晓东案受到处分的就有40余人,其中6人被直接开除。
看到站在被告席上的王晓东,不少人依然搞不清楚,作为一名手握实权的银行管理人员,平时出入有银行配备的高档公车,吃穿住也有不菲的工资,他不缺钱,为何挪用那么多公款?原来,做着发财梦的王晓东,把巨额公款拿去炒股票和买彩票了。在屡炒屡败、屡买屡不中的情况下,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他指使李丽写借条,自己签字盖章,以高息揽储的名义吸收存款,这样“吸收”来的巨额资金几乎完全由王晓东个人支配。王晓东这样做的目的是取信于借款方,假使“出事”,这些债务自然也就转嫁到银行成为巨额亏空。而一些储蓄大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王晓东当成了“提款机”。
尤其令人尴尬的是,王晓东挪用公款一案,客观上已经形成了“一人挥霍,全行配合”的尴尬局面。一些受到牵连、被处理的职工对此表示不满:“他是领导,他让开票我们就得开票,我们哪儿拗得过他呀;可是案子出了却要我们负责,那些能管得了他的人为什么不追究责任?”
一时间,“内部人”疯狂作案在银行内部“防不胜防”,以黑龙江省的金融机构为例,2005、2006两年发现和暴露的百余起案件中有近70起案件为银行“内部人”作案,案件得逞率高达95.7%。这些内部人要么是支行行长、副行长,要么是农村信用社主任,几乎全部为基层分支机构负责人。
监管流于形式内控形同虚设
金融研究人士惠晓峰指出,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监督体系未将资本约束作为主要的监管手段,导致商业银行发展观念中重规模、重速度,内控意识和风险理念严重缺失。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和资本规模的迅速扩张,银行产品日益丰富,面临的风险形式更为复杂,从而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是在错误发展理念的主导下,将内部控制建设让位于业务发展,原有内部控制缺陷未得到改进,新形势又对内部控制提出更高的要求,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与落后的内部控制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制度不落实。尽管《中国银行干部交流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基层网点负责人任职满2年进行岗位交流。”其他商业银行关于干部交流、重要岗位轮换及近亲属回避等关于人员管理方面的制度也早已实施,但在一些机构却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票据诈骗案中,高山在河松街支行一干就是6年;工商银行肇东市支行第八储蓄所赵铁霞等人贪污、诈骗、截留储户存款案中,赵铁霞和王立国在第八储蓄所连续工作长达5年之久,时间最短的孙长军在第八储蓄所工作也达到了3年多。
——对基层网点负责人异常行为排查流于形式。1998年,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就制定了《关于对有“七种表现”员工加强教育与管理的意见》,在全辖开展了对赌博、炒作股票、经商办企业等七种异常表现的员工进行排查、教育、管理工作。要求辖内二级分行每季度、支行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员工行为动态分析例会,排查辖内员工的异常表现,并根据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思想教育、调离重要工作岗位、下岗等管理措施,消除案件隐患。但肇东市支行对赵铁霞经常不上班、生活开支严重超出工资收入、买车置房等行为表现缺乏掌握。对赵铁霞以拉存款为名长期不上班,主任、柜员间随意排班、换班或顶班等反常行为无人过问。中国银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的妻子和女儿早已移居国外,高山也多次出国。这一情况从河松街支行到其管辖行道里支行所有的员工竟全然不知。
——用人管理不规范。克山县农村信用社尹洪元侵占贷款案中,尹洪元2000年1月到河南信用社任副主任主持工作,县联社没有任命文件,2004年6月县联社才向齐齐哈尔银监分局克山监管办事处呈报了关于尹洪元拟任河南信用社副主任的请示,之后一直没有下发正式文件。
金融研究人士指出,从内部控制角度分析银行业案件,不难看出,由于银行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纵向串通,相关岗位之间的横向串通,或是银行员工与外部人员相互勾结,内外串通,使内部控制“防火墙”失去了防护作用。同时,由于银行内部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不落实,内部检查不力,内部控制在一些银行,特别是基层分支机构中自然无法有效贯彻落实。
监督“一把手”严管“内部人”
银行“内部人”频爆“窝案”、“串案”震惊社会。金融监管部门、金融界专家、学者从各自的角度提出,减少或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需强化银行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的落实,并对内部职工开展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的教育,选人用人与有效监督相结合。与此同时,应着力构建科学严密的内外监控体系,采取经常性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上级领导检查和审计监察部门检查相结合、银行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相结合的办法来强化监管。
中国银行双鸭山分行一位副行长说,胡伟东、王林的工作表现一直“不错”,甚至多年被评为先进,但就是这个表面的“先进人物”实际却是一个贪婪的犯罪分子,这种教训何其惨痛?这说明金融机构在对员工开展的思想教育工作,不够实际和不到位。在以后加强员工的人生观、道德观的教育时,必须辅之以严厉的“分权”和“监管”措施,仅靠员工自律很难保证万无一失。此外,上级的检查也要从角度、方向、位置等适当调整,认真研究如何及早发现和防范“内部人”作案。
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有关人士提出,在加强内部控制上,国外银行大多都建立了针对关键岗位及人员的更为严格的监督约束,比如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专门的内部稽核(审计)。但目前国内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赋予关键人员特殊权利的同时,并未建立起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一方面,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尚未推行,或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内部稽核存在重大缺陷,侧重于对基层操作人员的稽核,忽视对关键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的审计。无论是稽核频率,还是稽核范围都远不能形成对关键人员的有效威慑,从而为关键人员作案提供可能。
惠晓峰指出,银行业内部控制暴露出的问题,有些是体制、机制上的问题,有些是操作层面的问题。毋庸置疑,建立健全银行业的内部控制体系要从制度建设和执行两个方面入手。其中,推行规范严格的法人制度,建立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前提和基础。
金融专家、黑龙江省科顾委委员王守川认为,为了避免类似案件重演,应着力构建科学严密的内外监控体系,采取经常性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上级领导检查和审计监察部门检查相结合、银行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相结合的办法,检查重点为银行账目、日常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