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伊拉克特约记者 安婷 环球时报记者 孙天仁
伊拉克总理马利基26日向外界宣布,伊政府通过了《石油天然气法》草案。新的草案敞开了外资进入伊拉克石油工业的大门,并提出按各省人口比例分配石油收入。
新《石油天然气法》明确了伊石油是国家资源,各地方政府可按照该法案同外国投资公司商签石油开采合同,但合同的生效应在中央政府批准以后;石油的全部收入通过国家石油公司上缴国库,然后再按各省的人口比例进行分配。不分地区、不分教派,人人都应享受石油资源带来的利益。
在涉及到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方面,新法案规定的合作方式是外国石油公司在合同初期获得75%的利润,待收回全部开采成本后,再继续按20%的利润提取。这种以产量分配利润的形式开了外国公司同产油国合作的先河。外国公司的收益将大大超出产油国的收益。伊政府同外国公司签订的油田合同开采期限为25年-40年。
该法案的通过引起了伊拉克媒体广泛担忧。据伊拉克《中东报》报道:伊议会一旦批准了该法案,将改变伊拉克自上世纪70年代石油工业国有化以来不允许外国公司直接开采的历史,将给外国石油公司带来滚滚财源,而伊拉克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伊拉克巴士拉大学经济学教授纳比利·马苏米说:伊拉克目前已探明的油田80块,正在开采的有20块,储量为1400亿桶。如按照《石油天然气法》开放伊拉克油田,在未来的数十年里,伊拉克已探明油田的2/3将被美英等外国石油公司控制。
该法案的通过对美国无疑是个好消息。《华盛顿邮报》27日报道说,美国驻伊拉克大使哈利勒扎德发表声明,对伊拉克内阁通过该草案表示赞扬。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科马克也表示祝贺。
伊拉克《中东报》此前报道称,新的《石油天然气法》蓝本是由美国国务院能源小组几年前炮制出来的。美国政府多次要求伊政府尽快批准该法案,以便尽早对外国公司开放伊拉克的油田。该法案草案几经讨论、修改,终于在伊拉克各派达成一致。伊官员表示,将努力促成该法案3月在议会通过。
据美联社报道,此前美国政府曾表示,希望伊拉克政府出台石油法案作为条件,换取美国继续对伊的军事支持。▲
《环球时报》 ( 2007-02-28 第0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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