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新城市(0456)公布,上月23日与认购人冠凯投资订立两份认购协议,据第1份协议是向认购人发行本金额最多4000万元及2305﹒5万元,兑换价为每股股份0﹒138元之两份可换股债券;第2份协议是向认购人发行本金额最多2400万元人民币(约2400万元),兑换价为每股股份0﹒138元之可换股债券。
假设可换股债券乃按上限金额发行,而亦已按兑换价全数兑换,将被兑换为约6﹒3083亿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32﹒13%,及占经扩大股本约69﹒89%。 该公司目前之法定股本须予增加,以便有足够未发行法定股本,在全数兑换可换股债券时履行其责任。 该公司假设可换股债券全数兑换为股份,认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拥有该公司经扩大股本约69﹒89%,根据收购守则,需提出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认购人之唯一股东为亮丽(中国),而亮丽(中国)之唯一股东及董事为索强,其为独立第三方。 新城市发行可换股债券之预期所得款项净额约为5175万元,用作偿还该公司对保利香港(0119)之现有债务(目前金额约为5175万元)。(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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