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华发转债)募集 说明书》关于赎回条件的有关规定,华发转债于2007年3月2日收市后首次满足 赎回条件,经公司五届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决定行使赎回权利。
    华发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07年4月2日;赎回日为2007年4月3日;赎回款发 放日为2007年4月9日。
    公司按每张华发转债103元的价格(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和 基金持有“华发转债”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82元/张)赎回在赎回登记日之前 未转股的全部华发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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