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国完成农村低保建制”,来自民政部的这一信息成为代表委员们8日讨论的焦点。他们在为全国农村低保建制日程表叫好的同时也郑重提醒,在通往全民低保的大路上“不能少了农民工”,不能让处于城市与农村夹缝之间的农民工游离于低保体系之外。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7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33个县(市、区)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509万农民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我们当然要为农村全面推行低保大声叫好,但也要注意不能少了农民工。无论是从感情上还是从道理上,都没有理由将农民工拒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外。”出身于农民工的山东团人大代表王元成说。
城市职工有城市低保,农民有农村低保,而农民工该怎么办?全国政协委员、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景天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农民工在城市打工,而户口还在农村,他们的低保问题确实需要关注。
表面来看,进城农民工大多年轻力壮,似乎不该是低保的保障对象。但他们一旦遭遇工伤或突遭大病,丧失劳动能力,就会面临生存危机。”景天魁说,只要处于贫困线以下,就应该享受低保。“农民工群体同样应该纳入低保,问题在于如何具体实行:该按打工地纳入城市低保,还是应该按原籍纳入农村低保?”
杨骥川委员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将农民工纳入城市低保并不现实。由于城乡差距的客观存在,加上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的差距,将农民工纳入城市低保无疑会使更多的人涌入城市,而城市显然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来应对。
“相关政策肯定还需要研究。但我估计,大半的农民工最后都要回农村办低保。一方面是由于户籍因素,另一方面,农民工大多年富力强,一般是由于工伤或者大病才到了要靠低保的地步,而一旦发生工伤或者大病,他们已经很难留在城市。”景天魁说。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方廷钰委员则认为,政府应该考虑给农民工实行和城市居民同等标准的低保制度。国家发改委网站去年公布的一份报告也建议,探索将长期进城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但是,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极强,不同城市间的低保标准又大不相同,如何保证低保的连续性仍是一个课题。
“不论如何,我们可以肯定一点,农民工这个群体不能被低保体系所抛弃。”景天魁委员说。他同时强调,不仅对农民工实行低保制度,更重要的是,要在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给予农民工保障。(记者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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