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显示你公司2006年度亏损2.24亿元。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自2007年4月4日起终止上市。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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