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5日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及四届 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2006年度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情况的报告。
    三、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续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续聘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证券咨询及作为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见证律师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持有的铜陵市铜 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00万元股份的议案。
    八、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铜峰盛达化学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46%的 股权,下称:盛达公司)为期不超过4年的项目贷款29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本次担保由盛达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218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九、同意公司以净值11630万元的432台(套)机器设备、净值14881万元的 384台(套)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铜陵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铜陵分行各贷款5000万元,抵押期限均自贷款发生之日起两年。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4月6日上午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 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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