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1日召开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四 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38880万股 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
    四、通过公司在2007年度向银行短期贷款总额8亿元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在200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 大地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及龙元建设安徽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为 5.56亿元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事项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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