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 届十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及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
    一、通过改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关于变更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4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27.49%的股 权)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有关函,要求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第一、二项 议案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将该三项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定于2007年5月11日召开的 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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