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盛终于决定采取强硬的态度要求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双方早在2003年7月就签下的船舶建造合同。
2003年7月,中海海盛与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海口市签订了《57300载重吨级散货船建造合同》,中海海盛委托渤船重工建造两艘5.73万载重吨级散货船。 每艘散货船合同价格为1848万美元,两艘船合计为3696万美元。合同约定中海海盛于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第一期款(合同金额的10%),两艘船舶的交船时间分别为2005年12月31日和2006年4月30日,公司给予渤船重工45个自然日的交船优惠期。2003年8月1日,按照合同约定,中海海盛支付了第一期款项3068.5万元人民币给渤船重工。
但遗憾的是,截至今日,中海海盛委托建造的两艘船舶依然没能上船台,中海海盛无奈地表示,按照这种进度,公司预订的两艘船舶已无法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船。
更糟的是,渤船重工对此解释说,因为有国家要求的某种特殊产品建造任务,占用了船坞,公司的两艘船将不能被建造。
这下可难住了中海海盛。因为当初中海海盛决定通过银行筹集借款建造这两艘船舶,是希望它们投入使用后能逐步缓解公司船舶老化对生产经营造成的压力,改善散货运输船队的技术安全状况,提高公司在散货运输上的持续经营能力。
事实上,中海海盛在2005年确实出售了一艘报废的散装运输船湛盛轮,尽管这次出售,使中海海盛获得了1778万元的营业外收入,而且这笔收入据预测可使中海海盛2005年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50%以上,但毕竟少了一艘船,对公司的运能无疑会有影响。
据业内人士透露,2005年散货运输市场的运价上升局面可能会在2006年发生变化,为此,中海海盛的大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已调低了2006年的销售计划,同时却提出要增加运能。这意味着市场盈利能力似乎不容乐观。由此看来,对于公司预订的两艘船将不能被建造的情势,中海海盛不能不急。
其实,自从下了订单以后,中海海盛就一直关注着这两艘船的建造进度。
2004年3月,中海海盛在公司的2003年年度报告中称:船舶正按计划进度建造当中。2005年3月,中海海盛2004年年度报告就已经披露说这两艘船尚未上船台,2005年8月的公司半年报,再次披露说这两艘船依然处于未上船台的状态。但只有这次,公司才为此专门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现正与渤船重工沟通交涉,强烈要求渤船重工按照合同要求尽快建造船舶。首次公开了公司的态度。
至于结果,尚需等待。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