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报记者:
今年保监会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请问,目前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主要的工作难点在什么方面?
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
从过去的经验来看,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
从去年开始,保监会把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监管,列为保险监管的三大支柱之一。这项工作,可能有很多记者能够看出来,保监会正在紧锣密鼓地一步步推进,我们最近又下发了四个相关的办法。我认为在治理结构中最难点的问题,不在于我们的制度究竟定的有多么好,而在于这些制度是否能够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比如说有一些公司,看起来治理结构都有独立董事,董事会也是经常性地按公司章程定期召开。但在整个董事会议事决策过程中,还存在个别问题,独立董事也没有发挥应有的独立董事的作用,这也是我们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是真正面临的难点。我们力求在今年上半年逐步完善制度之后,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在采取的初步方法是,监管干部要列席旁听董事会,对董事会的作用进行一个评估。下一步我们将会对治理结构的状况,在评估的基础上,对保险公司进行治理评估监管分类,对分类的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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