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3日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及三届五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300万 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含税)。
    三、通过聘请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同意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七、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总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循环 贷款业务,总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期限从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向兴业银行北 京分行广安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总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期限从2007年5月 至2008年5月。
    八、通过公司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九、通过核销国瑞药业部分超期应收账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5月28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 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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