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国浩集团(0053)公布,其拥有63﹒9%股权于新加坡上市之附属公司国浩房地产,建议以供股方式筹集约5﹒55亿新加坡元(28﹒57亿元)及发行可换股债券。 国浩房地产建议以「三供一」之基准供股,供股价为每股2﹒5新加坡元(12﹒87元)供股价较国浩地产前收市价折让50%。
国浩已承诺,以其于国浩房地产至少大部分之持股量,投票赞成将于国浩房地产股东特别大会批准供股之所有决议案。 另外,国浩房地产发行本金额为6﹒9亿新加坡元(35﹒52亿元),于2012年到期可换股债券。初步换股价为6﹒216新加坡元(32元),较其前收市价溢价25%。国浩房地产已委任摩根大通发行可换股债券之唯一配售经办人,而新加坡HL Bank及华侨银行已获委任为发行可换股债券之联合主要经办人。 国浩表示,国浩房地产拟运用供股及发行可换股债券之所得款项净额,作为之营运资金,以及为其于新加坡及中国进行之收购提供资金,包括早前公布建议有条件收购于北京东直门地块之90%股权。(hl)
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