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塑形内衣在电视购物中强调塑形的同时,减肥、移动脂肪等“神奇”功效也出现在广告词中。对此,医学专家指出,长期穿着束身内衣将会影响女性身体健康。同时,夸大功效的广告宣传也涉嫌违反相关法律。
塑形其实是束身
一位腰身丰满的中年妇女穿上“皇家丽美”塑形内衣,几分钟后,该女士的身材变得“凹凸有致”,这样的场景出现在电视购物中。
塑形一直是塑形内衣广告宣传的重点,而对于顾客关注的是否感到紧绷的问题,答案几乎都是“该品牌内衣是采用××高弹性的面料”,有些内衣广告中甚至做出了“绝对不勒”的承诺。
针对广告中宣传的穿着无紧绷感,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婷美内衣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初次穿着,“肯定”会有“勒”的感觉,需要一段时间进行适应。同时,相关专家指出,塑形内衣主要是靠“束身”达到“瘦身”的效果,没有束缚感是不可能的。
长期穿着有损健康
婷美、皇家丽美等塑形内衣宣称可以通过移动身体上的脂肪到合理位置,最终达到减肥、整形的效果。对此,专家表示,借助塑形内衣达到减肥效果是不可能的,同时,长期穿着塑形内衣还有损女性健康。
北京相关整形专家表示,首先,人体的脂肪呈金字塔形状,是不可能移动的。其次,受紧绷的影响,女性食欲会降低,进而达到减肥的目的,但并非如宣传中所说的塑形内衣可以减肥。最后,记者从针棉制品检测站了解到,由于锦胺的弹性较大,所以检测站中经检的塑形内衣材料一半以上以锦胺为主,透气性更好的棉胺由于弹性较差,含量极少。由于透气性较差,女性长期穿着会导致一些部位过多摩擦或积汗,从而影响女性健康,而内脏在塑形内衣的长期挤压下,也会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专家建议,消费者借助塑形内衣来“追求”身材,但不宜常穿。减肥最好的方法还应是结合运动,合理饮食,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达到减肥的目的。
“擦边球”凸显法律空白
塑形内衣夸大宣传自身效果,但《广告法》中对保健衣服的规定却仍旧是一项空白,相关律师表示,这类广告实际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广告法》第一章总则的第三、四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北京英岛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表示,广告中的表述必须有法律依据,夸大作用涉嫌违反相关法律,如果达不到宣传的效果则属于欺诈行为。同时,刘律师表示,在现行的《广告法》中,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的规定都有明确的要求,禁止广告内容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但塑形内衣作为保健类衣物,还不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范围之内,在《广告法》中相关规定还属空白。
丰胸、减肥、增高这五类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众多消费者表示,近年来电视直销已对生活造成了强烈的视觉干扰...但专家却说,束身内衣不宜长期穿着...
2007-04-2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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