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就投资控股开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冲江
及冲江西铜矿事项,已与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下称:
地质二队)进行实质谈判,并签订《冲江及冲江西铜矿合作风险勘查开发意向书
》。
地质二队以拥有的探矿权、地质成果占30%的股份,公司以矿山后续勘探及
开发资金投入占70%的股份,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在当地共同注册组建合作公司。
合作公司成立后,让利地方部分由公司与地质二队各按50%的比例分摊。公司在
正式合同签订前,向地质二队一次性支付前期地质勘查补偿费1500万元人民币,
并全部承担冲江及冲江西铜矿后续勘探及开发(道路修建和选场建设)预计需要
投入的费用11亿元人民币,其中1亿元人民币为地质勘探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