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12日公布了松花江流域2007年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决定对松花江流域严重超标的11家排污企业挂牌督办,从而拉开全面治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序幕。
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3月20日至30日,环保总局对吉林、黑龙江两省松花江流域的110余家重点工业污染源进行了暗查,发现约80%的企业超标排污。
为确保松花江流域的水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环保总局决定对严重超标的11家排污企业挂牌督办。这11家企业分别是: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中化集团齐化公司。
该公司治污设施停止运行,污水直排,严重超标。同时阻扰环保执法、强行扣留监测水样。
黑龙江省牡丹江镜泊湖啤酒有限公司。
该公司酿造过程中产生的啤酒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COD浓度达4410mg/L,超标54.1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马利酵母有限公司。
该公司污染设施形同虚设,污水直接外排,COD浓度高达2980mg/L,超标23.8倍。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莲江口造纸厂。
该厂造纸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COD浓度高达2780mg/L,超标5.9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牛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执行环评制度,擅自违法生产,污水直排,COD浓度高达2120mg/L,超标25.5倍。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上海光明乳业公司汤原分公司
排放的废水COD浓度达902mg/L,超标10.3倍。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桦皮厂乡益民公司木糖醇厂。
该厂未经环评擅自建设和生产,排放的污水COD浓度高达6194mg/L,超标40.3倍。
吉林省松原市松原吉安生化有限公司。
该公司曾因排放污水超标被国家环保总局查处,但屡查屡犯,这次检查监测排放的污水中,COD浓度高达1411mg/L,超标22.5倍(审批标准60mg/L)。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南关糠醛厂。
该厂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外排,COD浓度为941mg/L,超标8.4倍;pH值为3.25,超过执行标准一倍之多。
吉林省榆树市天裕酒精厂。
该厂屡查屡犯,外排污水COD浓度为1066mg/L,超标9.7倍。
吉林省磐石市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该公司污水治理设施停止运行,偷排污水,COD浓度高达882mg/L,超标7.8倍。
环保总局日前已对以上环境违法企业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吉林、黑龙江两省有关政府和环保部门责令分别停产整改或关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国家环保总局将密切跟踪整改情况,督察处理结果。
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说,松花江流域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严格环境准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制止地下水无序开发,推动流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依法监管,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给予严厉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新华网长春5月10日电(记者顾瑞珍、周立权)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10日指出,要加强对松花江流域的全面污染治理,给“疲惫”的松花江“减负”,让松花江在一段时间内得以“休养生息”,从而促进全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
新华网长春5月10日电(记者顾瑞珍、周立权)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目标已经确定,最终恢复松花江流域山清水秀的自然面貌将分“三步走”。
新华网长春5月10日电(记者顾瑞珍、周立权)在全国重点流域率先停批所有向松花江水体排放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年底前,全面淘汰或关闭生产能力达不到一定规模的草浆和化学制浆生产装置及造纸、酒精等生产企业……10日,国家提出六大“刚性”措施,加大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从而确保东北母亲河长治久安。
(来源:环保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