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洗染业发展不均衡、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消费者投诉连年增加的现状,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洗染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指出,要逐步淘汰开启式干洗机。
此外,以往衣物被洗坏,洗染企业(店)都是根据洗染费用的倍数为计价基础进行赔偿,例如一件衣物的购买价为2000元,洗染费为20元,如因洗染质量问题造成衣物损坏,洗衣店最高只赔偿洗染费的20倍,即400元。这次《办法》则规定,如果出现衣服丢失、损坏等情况,洗染企业(店)必须按照事先约定的保值价格赔偿损失。没有约定的,洗染企业(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重新加工、退还洗染费或者赔偿损失。
诚信促销、餐饮服务、美容美发、洗染、家政服务,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资讯都是今年重点规范的项目。 而在分类指导目录鼓励发展的重点功能街区中...
2007-05-1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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