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洗染服务合同》下月起开始执行。届时,即使事先未办理保价手续,衣物被洗坏,消费者最高也可获赔2000元。
洗坏未保价衣物
最高赔偿2000元
如果衣物被洗坏,该合同文本按是否办理了保价手续对损坏赔偿标准进行了区分:保价衣物按照行业协会制定的有关保价的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衣物价值的5%,具体由双方协商;未保价的衣物,则一改过去以洗染费用的倍数为计价基础的赔偿限额,将折价赔偿限额提高到了2000元。
水洗冒充干洗
查实双倍赔偿
对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洗衣店“水洗冒充干洗”的问题,该合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了双倍赔偿的原则。
逾期不取衣
消费者要交保管费
经营者逾期未完成洗染工作的,顾客每日可按洗染费用的5%要求经营者支付延时费,顾客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洗染费用。
同时该合同也规定,顾客应持取衣凭证取回衣物,逾期30日未取的,经营者自第31日起每日可按洗染费用的5%收取保管费。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