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4日宣布,上市公司杭萧钢构在安哥拉住宅建设项目信息披露中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违规行为,决定给予这家公司和相关高管警告,并处以总金额110万元的罚款。这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07年1月30日实施以来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首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董事长、总裁各罚20万
证监会认为,从已有证据看,安哥拉项目合同的总金额折合人民币313.4亿元,而杭萧钢构2005年度经审计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只有15.16亿元,足以对杭萧钢构的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这一事件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对此,杭萧钢构只是在公司内部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发布,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直接负责的公司主管人员是单银木、周金法,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陆拥军、罗高峰。
证监会还认定杭萧钢构在披露的信息中有误导性陈述,使投资者误以为公司所签合同的实施条件“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秘书潘金水是部分误导性陈述的直接责任人。
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杭萧钢构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单银木、总裁周金法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董秘潘金水、总经理陆拥军、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高管首次承认违法违规
此前一再声称“信息披露没有违法”的杭萧钢构,14日终于公开承认自己有违法违规行为。当天,杭萧钢构股价以14.88元的涨停价开盘,以涨停价报收,换手率仅5.6%。
杭萧钢构总裁周金法14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认可”证监会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也“认可”处罚决定书中所指认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
一些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对杭萧钢构高管人员的谴责非常有必要,但是处罚力度太轻,公司高管获利巨大,证监会的处罚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建良内幕交易行为罚款20万元。 这是证监会近年来查处的首例上市公司高管利用内幕信息牟取不当利益的案件...
2007-05-15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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