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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遭遇三方面质疑

  记者:江云花  

  交强险这一从出生就备受争议的特殊险种,因近期的一份暴利举证再次掀起轩然大波。保费过高、保额过低乃至无责赔付条款受到了车主的联名质疑。

  ■新闻背景

  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再次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上月初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了一份交强险的行政复议书,并于4月17日向保监会提供8份证据,证明交强险每年有高达400亿元的赢利。至此关于交强险存在暴利的说法已在车主之间传得沸沸扬扬。

  4月27日保监会拒绝了孙勇的行政复议申请,同一天一份由156名车主签名的交强险听证申请递交到中国保监会,申请书要求保监会对交强险的费率构成和费率厘定过程举行听证。5月14日,听证申请书的代理人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刘家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监会就其4月27日上交的听证申请“没有给我书面的回应”。同时,委托刘家辉进行行政复议申请的车主已经超过200名。

  “交强险就是保监会送给保险公司的一份大礼”,一位车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交强险这一从出生开始就饱受非议的险种,实施不到一年的时间再次让车主怨声载道。

  保费过高保额过低

  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交强险对42种车型划分了不同的费率,其中占有率最大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一年的费率为1050元,最大保额为6万元。根据去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2007版商业车险条款,1334元的保费买到保额为2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两者的差距让大部分车主起了抱怨。

  交强险过低的保额使车主在购买了交强险的同时还需要购买商业三者险,加大了车主的负担。去年8月份李先生的商业三者险到期,按照规定到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 李先生的车是一辆帕萨特,往年买的都是跟车价相近的20万元保额的商业三者险。交强险实施以后,车主可以不购买商业三者险,但是李先生购买交强险之余还是选择再花1099元购买了10万元保额的商业三者险以防万一,李先生担心一旦发生较严重的交通事故,6万元的保额不够赔。

  有着和李先生一样想法的车主不在少数,在北京如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法院会要求肇事机动车车主按北京年1.7万元的人均收入赔偿20年,不包括精神损失,仅此一项的赔偿就超过30万元。如果没投保商业三者险,肇事车主至少要自己掏腰包20余万元。高保费低赔付的特点让车主对交强险的公益性产生怀疑。

  首位揭露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存在暴利的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表示,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一年的利润将达到400亿元。他认为,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平均费率在1000元以上,全国机动车的保有量已达1亿,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除去每年不会超过200亿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总额,以及不会超过200亿元的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成本,交强险一年至少有400亿元的利润。

  无责赔付让车主苦不堪言

  交强险6万元的责任限额又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这是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如果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同样要赔偿事故另一方,但是保险公司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限额只是有责情况下的20%,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财产损失限额为400元。后者便是交强险中的无责赔付条款。

  156名车主签名的听证申请代理人刘家辉认为无责赔付条款是交强险最为不妥的地方。很多车主也深受无责赔付条款的烦恼。

  去年7月17日车主赵先生开着自己的夏利车在海淀区永丰屯的一个乡村路口碰上了一位横穿马路的行人,赵先生当即报案。不到10分钟交警来到现场,判行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赵先生无责。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赵先生需负担行人的医疗费。

  随后赵先生在交警的要求下将行人送到了医院,并垫付了12000元医疗费用,等赵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虽然对此事做了立案,但却告知赵先生因为其在此事故中无责,因此只能获得1600元的赔付。最终赵先生还是为自己完全无责的交通事故付出了10000余元的代价。

  还有比赵先生更冤枉的案例,车主王女士开车行驶在三环马甸路段,因为车流比较大,王女士车速比较慢,结果后面一辆飞度车突然加速并线,与王女士的车来了个追尾。交警判飞度车负全责,王女士无责,结果王女士被告知要赔偿对方400元的财产损失费。刘家辉认为,根据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条款,次年车主的交强险费率要与这一年的交通事故发生频率挂钩,王女士冤枉赔付400元之余还将平白无故地被添上了一条黑色记录,其下一年的交强险费率很有可能会上浮。

  交强险保费有压缩空间

  根据保监会对交强险的定义,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刘家辉认为对交强险设财产损失限额有悖于交强险“及时救助”的初衷,“而且还增加了车主的负担”。

  刘家辉认为,交通事故中有90%会波及到财产损失,这极大地增大了交强险的费率,“如果去除交强险中财产损失的赔偿,交强险的保费将下降三分之二”。而且交强险财产保险限额中对于400元无责赔付的原则,事实上已经与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产生了交叉。

  车主何先生在地下车库车速度过快,撞上停在旁边车位的一辆凯越车,何先生负全责,需赔偿凯越车车主2000元财产损失险。与此同时何先生也得到了凯越车主400元的无责赔偿。何先生的车是一辆旧捷达,虽然此次相撞也让自己的捷达受了点小伤,但是400元的赔偿让捷达恢复原貌还是绰绰有余。而如果何先生没有上交强险,捷达的碰伤应该由车损险来赔偿,而现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给车损险买了单。

  另一个拉高交强险保费的条款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要来源于交强险保费。专家表示,这有点不公平,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从交通罚款中获取。刘家辉认为,如果能使交强险集中于对人的保障,减少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同时合理解决救助基金的来源问题,交强险保费将有大幅度下调空间。

  ■保监会回应 交强险暴利只是一种猜测

  对于这场声势浩大的车主质疑,在事件前夕一直保持沉默的保监会终于坐不住了,于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由交强险暴利为导火线的车主质疑进行回应:交强险的经营还没满一个业务年度,全面的经营数据还没有出来之前,保监会也不知道是亏损还是赢利。

  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表示,今年7月1日以后,中国保监会将对交强险业务的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根据交强险业务赢利和亏损情况制定费率。对于费率调整较大的,保监会将进行听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保监会应该对交强险的费率体系详细披露,包括保险公司交强险的经营成本、相关监管部门的管理成本、道路交通救助基金所占比重等。只有这样车主才能明白交强险保费的具体去向,“如果届时只公布一个赢利或亏损数据,是不可信的。”

  负责北京地区交强险数据管理的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交强险经营原则是不赢利不亏损,保险公司交强险都有一个独立的账户,不纳入保险公司的收益,并由保监会进行监督。所以现在有关交强险暴利的质疑只是一种猜测。

  本版撰文 江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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