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文胜
    丝绸股份(000301)今日公告称,按照股改承诺,公司向全体非流通股追送对价条件已具备。所有非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各自目前所持非流通股份数量的10%,共计53,210,000股。
    对于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的条件,丝绸股份股改方案中有承诺:如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最后30个交易日, 如果按交易量计算的丝绸股份股票加权平均价格高于(包括)3.50元/ 股,将追加对价安排一次。
    丝绸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日,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2006年5月24日起十二个月内最后30个交易日,即2007年4月4日-2007年5月23日的任何一天,丝绸股份股票加权平均价格均高于1.91元/股(转赠股份后调整为1.9元/股),公司董事会认定触发了追送对价的条件。
    公司将把2007年5月2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所有非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各自目前所持非流通股份数量的10%,共计53,210,000股。为保证承诺的履行,公司已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了此部分股份的临时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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