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大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起人国家股496,682,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77%)的通知,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已顺利解决了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的债务问题,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83,300,000 股(此为公司2006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前的股数,实施后为141,610,000 股)的股权质押解冻手续。
    2006 年11 月30 日,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国家股141,610,000 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作为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补充担保,冻结期限自2006 年11 月30日起,至双方办理股权质押解冻日止。本次质押后,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国有股份的累计质押比例为50%。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