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享受”、“至尊”等字眼有悖时代精神———
本报讯 “奢侈”、“至尊”、“顶级享受”,这些“炫富”字眼今后不允许再出现在广告中。昨天,市工商局发出通知,将对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类广告进行专项检查,一些“炫富”广告将被责令改正。
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个别广告存在着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问题,表现为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健康、格调低下等。其中有的广告宣传助长了社会浮嚣、奢华风气,有悖于时代精神。有关部门认为,广告中含有“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内容不切合目前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中华民族崇尚俭朴的传统美德,不利于社会和谐。
市工商局目前已要求各分局加强对平面、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广告的日常监测;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广告。同时要求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要体现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弘扬时代精神;尊重客观实际,健康有益、积极向上,弘扬社会良好风尚,提高公民道德标准;引领大众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在注意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社会效益,体现广告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房地产广告词“炫富”刺痛都市,导致社会心理失衡。“见证奢华”、“新奢宅,彰显财富拥有者的非凡品位”……当买不起房成为大多数人的苦恼的时候,铺天盖地的房地产广告词显得格外刺眼。
这种刺眼的用词甚至引起了城市管理者的注意。北京市市长王岐山日前在市政协召开的“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问题研讨会”上表示,许多户外广告除了设置上违规造成环境破坏以外,广告词中反复出现的“至尊”、“豪宅”、“奢侈”、“顶级享受”等字眼也严重影响了首都的和谐氛围。
昨天下午,记者看到位于西四环的某高档楼盘广告已经悄悄更换内容,原来的“顶级奢适”被更新为“绿色环保社区”。据一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透露,此前他们已经接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自查广告的内容,包括平面广告和户外广告。
得知工商将要清查“炫富”广告后,北京大学传媒与新闻学院副院长陈刚认为,“广告炫富问题只是冰山一角,解决房地产行业问题需要全面整治,不应让广告背负得太多”。
还有网上一些网友认为工商叫停炫富广告无法律依据。对此,工商局表示,《广告法》规定,商业广告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炫富”广告有悖于精神文明建设。
“目前在炫富广告中,以房地产广告为多。我带学生做过调查,房地产广告中排在首位的就是跟财富有关的宣传,强调豪华奢侈。”南京大学国际传媒研究所所长潘知常教授表示...
2007-05-1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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