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5月20日讯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今年7月1日起车船税将随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同缴纳,我省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华泰保险等11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将成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被盗抢车辆可申请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过程中,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如果纳税人无法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在销售“交强险”时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
新购置的机动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从购买“交强险”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
对于根据规定不需投保“交强险”、但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车辆,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车船税。另外,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后,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按规定,保险机构应在今年7月1日前做好完善财务系统、修改交强险保单等各项准备工作。但记者在20日下午向省内多家保险机构问询事情进展时,多家公司负责人均表示,“我们现在还没有接到监管部门和总公司的相关文件。”
具体征收标准近期公布
另据湖南省地税局税政二处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相比,新的车船税政策主要有如下的改变:一是税种的性质定位由原来的“兼有行为和财产”性质改为财产税;二是内外资两税合并,原对内征收的车船使用税和对外征收的车船使用牌照税两税合并成统一的车船税;三是税额幅度提高,原有税额幅度的下限不变,上限提高一倍多;四是征税范围扩大,减免税范围收窄,取消了困难减免。
目前,我省车船税的具体征收标准正在制定和审批当中,省地税部门表示,地方征收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制定,并于7月1日前公布。如7座以下的私家车,调整前每年征收180元车船使用税,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今后每年至少需缴纳360元车船税。
相关链接
11家保险公司成扣缴义务人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大地天安阳光平安华泰太平安邦华安太平洋今年7月1日起,车船税将随同机动车交强险一同缴纳。
随着广东省财政、地税部门对我省(含深圳市)车船税的具体适用税额、征免税范围、纳税地点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广大车主对新政策与以往有何调整变化十分关心...
2007-05-15 17:46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