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然 碱2007年5月23日发布的《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发行价格不低于10.32元/股”,属计算错误。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价的 90%为10.32元/股*90%=9.29元/股。
    因此,原公告中发行价格更正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审议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 价的90%,即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9.2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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