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国有股流出比例有望被限制
近日,国资委关于《国有大股东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的管理办法》等文件正在征求各方人士意见。其中,国有股转让三年内净流出比例不得超过50%的规定,颇为引人瞩目,显示出有关部门有意控制国有限售股解冻后的流出比例。
控股股东减持增多
控股股东在限售股解冻后从二级市场套现的上市公司,在2006年仅有伟星股份一家,但到了2007年,涉及的上市公司家数明显增多,1月份为6家,2月份为5家,3月份为7家,4月份为20家,5月份(截至5月23日)为18家。需要指出的是,4月份有21个交易日,5月从8日至23日仅有12个交易日。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的公告次数看,1月份为8次,2月份为8次,3月份为9次,4月份为31次,5月份为25次。而按套现的额度计算,1月份为9亿元,2月份为10亿元,3月份为7亿元,4月份为22亿元,5月份为24亿元。当月连续公告两次以上的公司,1月份有1家,2月份有2家,3月份有2家,4月份有7家,5月份有5家。由此不难看出,5月份控股股东套现的现象明显增多,频率在加快,额度也在增大。其中,涉及国有控股股东的公司数量不少,有双鹭药业、中兴通讯、吉林森工、泰达股份、泸州老窖、豫光金铅、重庆路桥、上实发展、保定天鹅、飞亚股份、弘业股份、数源科技、超声电子、红星发展、锌业股份、深振业A、*ST宝石A、太极集团、江淮动力、北京城建、兴发集团、*ST东方A、华东电脑、建投能源、天富热电。
规定出台前纷纷提前操作
在股改之前,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转让是需要向国资委申请的。在股改过程中,部分国有股作为对价,也是要经过国资委的批准,只是后来审批权下放至地方国资委。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在限售期过后,在没有出台相关法规的情况下,市场一直以为作为国有法人股东应该是继续持股的。然而,自1月份突然出现了几家国有股股东套现的案例后,国有股在限售股解冻后减持的案例便层出不穷。
从历史上看,国有机构在相关法规出台之前,为把握市场先机率先行动早有案例。如在《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尚未公布的时候,全国社保基金率先参与中国石化的发行认购,不过当时由于跌破了发行价形成了账面浮亏。还有,社保基金在涉及直接投资的相关法规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在上市公司2005年半年报中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则暴露了身影,主要投资对象为沪深成份指数内的股票,而主要媒体当时报道"该项投资此前获得了国务院特批"。现在看来,当时大多数股票的价格是地板价。无论怎样,在法规出台之前抢先行动,目的是把握机会。倘若如此,上市公司或许会在规定解冻后的国有股流出比例之前,加速套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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