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喆
    北京城建(600266)今日公告,公司与北京强佑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国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法律纠纷已达成和解协议,另两公司分四期向北京城建支付股权转让款6850万元。
    北京城建现已收到第一期付款2055万元。2007年5月31日前,两公司将支付第二期款项2055万元;2007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三期1370万元;2008年4月30日前,支付第四期1370万元。北京城建表示,两公司如能够按期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北京城建将不再追究逾期违约金。
    2005年3月,北京城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北京强佑和北京国顺支付北京城建向其转让的北京盛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及逾期违约金,2005年11月25日取得一审判决,法院判令两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城建支付转让款685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两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3月20日开庭审理,12月4日宣布判决结果,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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