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9日下午3:00左右,宝新能源董事会秘书熊定鑫接到公司副总经 理张剑峰电话,称其名下深市证券账户(号码:0038004377)于2007年5月29日上午 分两笔购进公司股票23,300股(均价22.34元)。
    董事会秘书熊定鑫接到报告以后,立即向董事会汇报情况,第一时间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情况,并于第二天上午8:30分左右,将张剑峰本人的书面承 诺和董事会的事件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管理部。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诚信档案申报及披露。
    事件发生后,在向监管机构汇报情况的同时,公司董事会通报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立即开展账户自查。
    张剑峰本人已于2007年6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处分事先 告知书》,张剑峰本人表示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终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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