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内地居民私炒港股日趋增多的情况,深圳证监局表示,内地居民通过内地券商、其他非法经营机构或海外证券机构的内地代表处开立海外证券账户和证券交易都属于非法行为,不受内地法律保护,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
目前,内地还没有一家证券公司获准开展QDII业务,内地投资者如果打算通过内地券商投资海外市场还需要等待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出台。因此,现阶段内地券商还不能帮助投资者开立海外证券市场投资账户或证券交易业务。
除了不能直接受理海外证券业务,内地证券公司也不能与海外证券机构合作,开展上述证券业务。目前,海外证券类机构只能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且不能在内地从事开立海外证券账户、海外证券交易等经营性业务。
深圳证监局规劝内地投资者应理性地选择合法途径进行证券投资,以避免投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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