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ST科苑”(股票代码000979)于2007 年5 月30、31 日和6 月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核实情况
    经向本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征询,相关情况如下:1、按照《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沪一中执字第430 号、(2005)沪一中执字第513 号)裁定,因交行浦东分行诉上海庆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及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ST科苑”发起人社会法人股(现为限售流通股)1026 万股及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ST科苑”发起人社会法人股(现为限售流通股)70 万股,并委托有关评估公司和拍卖公司依法进行评估、拍卖。经先后公开拍卖三次,均流拍。
    交行浦东分行同意按第三次拍卖保留价每股1.14 元,合计折价1249.44 万元,抵偿交行浦东分行等额债务。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将依据法院裁定,办理上述股权的过户手续。
    公司将于近期公布上述股权变动的持股变动报告书,并根据股权过户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其他相关信息的披露。
    2、由于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没有任何实质性变化,加上银行罚息的增加及债权人对公司资产处置的损失,公司预测2007 年中期将继续亏损,据财务初步估算,亏损金额将超过1亿元。(见2007 年4 月18 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公司2007-15 业绩预告公告及2007 年5 月18 日本公司2007-18 重大事项公告)。
    3、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债务重组工作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已处于停滞状态;公司亦未任何资产重组计划。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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