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化工集团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蓝星石化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S蓝石化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报送的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完 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为6511.986万股,其中国有股东持有2372.606万股,占总股 份的36.43%,上述股份具有流通权。
    二、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委《关于蓝星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中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向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转 让股份公司股份的数量由2459.886万股调整为2187.6274万股,占总股本的 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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