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6日召开五届十次董事会及五届九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情况下,拟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二、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拟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普陀支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君 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五年)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拟通过上海银行永康支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江桥大酒店 提供人民币3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三年)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29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