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婷
    国家电监会昨日发布了《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规范新建(包括扩建、改建,以下统称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维护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网和并网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电网内部人士介绍,发电企业并网发电以后,由于新建机组建设完成后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此时,它们上网定的电价会较低;在相关部门确认以后,该机组才可以转为商业运行,恢复其正常的上网电价。但由于确认不同机组转为商业运行的时间会有差别,所以,部分被拖延的电厂收益可能会受到影响,因而要制定这一规定来规范相关事宜。
    该办法适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核准的与省级及以上电网并网运行的新建火力发电机组、新建水力发电机组。其它新建发电机组也可参照办法执行。
    通知还明确规定,发电企业应根据新建机组的建设情况,在计划进入商业运营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次年调控电量,同时向相关电网企业通报建设进度安排,由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电网企业根据综合平衡情况予以安排。新建发电机组满足商业运营条件后,发电企业应当向电网企业提出转入商业运营的申请;电网企业应当自收到发电企业提出的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予回复。
    调试电量上网电价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尚无规定的,由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按照不低于补偿发电机组变动成本的原则协商确定;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管理权限报电力监管机构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裁定;也可按照所在电网前三年平均调试电量上网电价并考虑煤价变动等因素确定。电网前三年平均调试电量上网电价由所在电网企业统计明确,并报相应电力监管机构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资料显示,目前正常的火电企业发电电价,即上网电价为0.36元/Kwh,而水电为0.30元/Kwh。
    此外,电监会有关人士曾向记者透露,目前销售电价中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的比例是7∶3,比发达国家还偏低;未来希望能够调整至6∶4这个比例。但目前上网电价占绝对多数额的局面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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