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寻常的商业纠纷,一旦被冠以“民族品牌存亡保卫战”之名,被引发的民族情绪往往会使人忽略事情的实质。
自称“读着毛泽东著作长大”的娃哈哈集团董事长、总经理,61岁的宗庆后(宗庆后新闻,宗庆后说吧),日前以一种另类的方式成为最近两个月来媒体曝光度最高的新闻人物之一。
他在媒体上以“中国人现在已经站起来了,已不是八国联军侵略中国的时代了”的激昂姿态,正式向与娃哈哈集团合作了10年的外方投资者———法国达能集团“宣战”。
新闻内存
娃哈哈集团
1987年娃哈哈的前身“杭州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成立。一年后推出“娃哈哈儿童营养液”,娃哈哈开始声名大噪。1991年兼并了杭州罐头食品厂,组建成立了杭州娃哈哈集团,由此开始步入规模经营之路。2006年娃哈哈集团成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
达能公司
总部位于法国巴黎的跨国食品集团,2006年集团销售额超过140亿欧元,在全球鲜奶制品行业排名第一,在瓶装水和饼干行业排名第二。达能集团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中国投资,目前在所经营的各个领域获得了领先地位。现今,达能投资于包括娃哈哈、乐百氏、正广和、光明乳业、汇源、蒙牛在内的众多中国企业。
这位昔日一手创办“娃哈哈”品牌,并在20年后将其变成资产与年销售额双双超百亿的“中国饮料第一品牌”的“营销宗师”,今年4月突然在媒体上宣布,自己与娃哈哈集团陷入了达能在十年前精心布置的圈套,达能公司准备以40亿元“低价强行并购”娃哈哈集团总资产56亿元、去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事关“民族品牌存亡”,该事件当然地引发了媒体舆论的轩然大波。其后,在6月7日在达能集团宣布接受其辞去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长职务后,宗庆后又发表了一封措词激烈的致达能公司的公开信,称其辞职原因是无法忍受外方董事的欺凌与诬陷,并要腾出精力和时间应对达能提起的法律诉讼。
背景
■合资十年娃哈哈飞跃发展
尽管合作过程中不乏磕碰,但娃哈哈与达能合作的十年事实上也是娃哈哈飞速发展的时期。
在此之前,宗庆后于1987年靠14万元贷款起家,由生产口服液的校办工厂,经过吞并杭州市罐头厂等老牌国企、创办娃哈哈美食城、进军饮料市场等阶段,已经到了快速上升期。
1996年,同许多中小企业一样,急需继续扩大规模的娃哈哈遇到了资金瓶颈,希望寻求资本合作。恰在此时,快速发展的娃哈哈也吸引了具有国际资本优势的达能的目光。当年2月9日,娃哈哈与外资签订了合资合同。在新成立的合资企业———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中,中方获得49%的股份,达能为代表的外方现金出资5000万元占51%的股份。
获得资金注入的娃哈哈显然进入了新的飞跃阶段。合作当年,娃哈哈的销售额就达到11.1亿元。而宗庆后也承认,来自外方的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让娃哈哈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到2006年,合资公司已从1996年的5家企业发展到39家;合资公司的销售收入从合资当年的8.65亿元增加到140.52亿元,增长16.25倍;利润从1.11亿元变为10.91亿元,增加9.82倍。可以说,在娃哈哈最近十年的飞跃式发展中,来自达能的资本支持功不可没。
矛盾
■娃哈哈商标“一女多嫁”
十年后的今天,又是什么原因,引得娃哈哈集团与达能公开反目以致对簿公堂?
在今年4月8日作客新浪财经的网络实录中,宗庆后说:“我们与达能目前的焦点主要是达能想并购我们的与其非合资公司,我们不同意。而其以我们原合资合同中我方承诺不生产经营与合资公司竞争的产品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我方可以在其他产品上使用娃哈哈商标,但必须得到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才可为由,通过法国政府向我国各级政府告状,期望通过中国政府对我们施加压力,迫使我们就范,让其并购。”
达能为何要并购非合资公司?对此,达能在日前给媒体的一份“娃哈哈事件争议说明”中,表示双方根本的矛盾实际上是“娃哈哈”的商标使用权之争,并购只是达能为解决这一争议而提出的解决方案。
达能透露,根据当年的合资合同,娃哈哈集团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但由于中方称因商标局的原因转让程序一直未完成,双方专门在1999年签订了《商标使用合同》,娃哈哈集团同意向合资公司提供一个专有和不可撤销的权利和商标使用许可。根据该合同,娃哈哈集团除了可以在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娃哈哈字样外,不得在产品中使用娃哈哈商标。“不得将任何商标或其中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利益转让予第三方,亦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商标或拥有其中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利益”。
然而,根据达能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调查,从2001年到2006年期间,娃哈哈集团却陆续授予了几十家非合资公司“娃哈哈”商标使用权。这其中,大部分是宗庆后及其家人以离岸控股方式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家族企业”。
在发现“娃哈哈”品牌被非合资企业大量非法使用后,达能与宗庆后进行了多次谈判,并在2006年12月9日与其签署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中文协议。在协议中,达能提出解决方案:出资收购这些公司51%的股权,使其成为合资公司,合法地使用娃哈哈商标。
官司
■达能启动法律程序
达能试图通过与娃哈哈集团谈判收购非合资企业来解决商标使用权的问题,但签完协议后,宗庆后却于今年1月10日致函达能集团,拒绝执行该协议,并开始在媒体上曝光此事。双方在媒体上的口水战由此而生,愈演愈烈。
5月9日,达能启动法律程序来解决争端。根据当初合资协议的争议解决条款,达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了8项国际仲裁申请。其中7项是针对4家非合资公司,诉其未经授权非法使用娃哈哈商标行为,侵犯了合资公司利益。另一项仲裁申请则是针对宗庆后个人,认为宗违反了非竞争条款和保密条款。
6月4日,达能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起诉宗庆后之女宗馥莉任法人代表的两家公司,诉其故意侵犯预期商业利益和过失侵犯预期商业利益。达能表示,之所以在美国提起诉讼,不但因为其中一家公司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联络地在美国加州,且这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为美国公民。
对此,宗庆后在前日发表的公开信中怒斥达能低价并购不成,便对自己进行个人攻击,甚至将矛头对准其妻女,表示会积极应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评说
■普通商业纠纷还是民族品牌保卫战
娃哈哈与达能的并购风波被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而各方的观点也莫衷一是。声援宗庆后的观点,认为这是一场本土品牌的危机,民族品牌确实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而质疑宗庆后的声音同样不少。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在其博客中发表观点,认为“宣扬民族感情不等于保护民族品牌”。提出民族品牌的内涵也需要界定,并非广告砸得狠知名度高了就是民族品牌,对民族品牌的过度保护会适得其反。强调市场经济是契约型经济,娃哈哈风波对中国企业的借鉴意义更大的在于要学会严谨制定合同和严格遵守合同。
专门代理知识产权诉讼纠纷的北京金信立方律师事务所谢冠斌律师昨天分析,达能与娃哈哈集团之间的这一风波从法律角度看,其实与中资、外资和“民族品牌”毫无关系,实质上是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纠纷。合同作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成立并生效。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任何一方如果认为不公平,签约之时就可以不接受。既然自愿签署了,就要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要信守遵从承诺。这场纠纷中,双方签署的商标转让许可合同是一种在商标转让前提下的排他性许可的转让,那么合资公司作为产权权利人对侵犯自身权益的第三方进行起诉属于正常维权行为。他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应当学会的最基本规则就是要信守合同。“与重视本土品牌相比,重视本土法律的严肃性更加关系到民族利益”。
尽管达能拿起法律武器,宗庆后也表明积极应诉的态度,但无论官司结果如何,对于合资双方和合资企业来说,影响都将是消极的。
作为外方合资者,达能对于驾驭合资公司这样一个由宗庆后一手创办、管理起来的本土企业显然信心不足。而宗庆后也做好了最坏准备:“最坏的打算,我们也可以另打个牌子,因为娃哈哈商标所有权是我们的。你39家企业控股,我们让你去管理,如果管理亏损,我们可以终止合作,商标又回来了。因为十年来他们没有参与管理,参与经营,所以他也没有能力来接手管理。我们还有忠诚的员工队伍,忠诚的经销商队伍。”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