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论坛在长沙举行“泛珠”酝酿组建区域性金融机构
    证券时报记者 夏 天
    本报长沙电 日前,以“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为主题的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论坛在湖南长沙举行。
    据悉,自2004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模式建立以来,各方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金融机构跨境经营和互相参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城际金融合作、建立异地客户服务中心和发放异地贷款,资金自由流动的体制障碍得以逐渐消除,金融合作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据统计,2006年末,区域内9省各项存款余额9.36万亿元,占全国的26.91%;各项贷款余额6.18万亿元,占全国的27.42%;国内生产总值达6.63万亿元,占全国的31.68%。而包括香港、澳门在内的泛珠三角区域已成为我国金融总量最大的区域。
    会上,9省2区的金融界人士一致认为,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的金融合作,要把金融基础建设作为优化金融布局的重要前提,可以酝酿组建区域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许多代表认为,可尝试借鉴区域开发的国际经验,组建区域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为区域内产业转移、企业并购、跨省合作项目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湖南省副省长甘霖建议,建立区域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逐步建立金融风险通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构建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各方共同建立区域性的电子产权交易系统,建议建立几个大型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或专业性交易共同市场,比如企业兼并市场、资产拍卖市场、闲置资产调剂市场、租赁市场等,以实现交易共同市场的横向专业化。此外,必须加强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探索信用信息数据动态采集、处理和交换的途径,实现经济和金融信息资源的共享。
    论坛召开期间,泛珠9省2区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产权交易机构合作框架协议》;深圳证券交易所还与长沙市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签署了关于联合培育拟上市资源的框架性协议,旨在进一步加强培育和壮大长沙地区中小企业板后备资源队伍;湖南立发颜料化工有限公司与美国同力国际基金管理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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