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刘纪鹏新闻,刘纪鹏说吧)分析,之所以在减持期限上以三年为限,是因为一般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层的任期为三年;而5%比例的制定则借鉴了证监会的有关规则,但同时又弥补原有政策的漏洞,明确了5%指的是实际控制人减持所持股份的概念,而不只是单一股东。
刘纪鹏认为,中国上市公司和海外上市公司不一样,一股独大明显,大股东更有利用信息优势来牟利的动机。因此,仅有国资委的相关约束还远远不够,证监会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也应该尽快进行修改。“按照目前信息披露规则,5%以下的大股东进行的资本运作根本没法控制,如果在市场预期悲观的时候,可能造成投资者丧失市场信息而纷纷出逃。”刘纪鹏警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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