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郑筱萸和郝和平之后,国家药监局腐败窝案的另一重量级人物曹文庄今天也被带上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接受审判。曹文庄事发前曾任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因涉嫌收受贿赂234万元,被控犯受贿罪。同时还因在核发药品批号、药品审批和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进出口许可的审核过程中,收受钱财降低标准,被控犯玩忽职守罪。
今天庭上,曹文庄否认了检察机关对其受贿的指控。
现年45岁的曹文庄,1984年毕业于黑龙江商学院中药系,1998年进入原国家医药管理局,成了郑筱萸的秘书。国家药监局成立后,其曾历任人事司司长、办公室主任等职。2002年,成为药品注册司司长,开始执掌关键性药品审批权。据了解,在全国目前的17.2万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有15万个是曹文庄上任后办理的。除此之外,曹文庄还是一个精通法律的人,曾经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他的博士毕业论文题目就是《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及犯罪构成》。但恰恰是这位对受贿罪有着深刻研究的国家干部,却走上了受贿的道路。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曹文庄在担任药品注册司司长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接受企业请托、收受钱财达230万余元。而据媒体此前报道,公诉书中指控的受贿数额已比调查前期侦查机关认定的400万元有所减少,同时前期其所涉嫌的三百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此次也不在检方的指控罪名之中。可曹文庄的受贿金额也与此前的郑筱萸一样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检方还指控,曹文庄在贯彻郑筱萸任职期间力推的两大新政———GMP认证和“地标”转“国标”工作中,在核发药品批号、药品审批和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进出口许可的审核过程中,收受钱财,降低标准,造成药品管理混乱,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情节特别严重,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
今天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曹文庄全部予以否认。
据了解,曹文庄此前曾放言,要是能把他查出来,中国就没有清官了。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曹文庄曾承认自己“收过钱”,但都退还了,而且他认为自己在GMP认证和“地标”转“国标”的改革中,只有建议权而无决策权,也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记者李松黄洁)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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