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仅半个多月,因在任区商委主任期间套取国家专项资金341万元,重庆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贾在云就被“双规”。贾的落马,缘于不同寻常的举报———有知情者建立了专门的网站,“曝光”了他涉嫌经济问题的相关证据,很多网民也留言提供贾的其他涉腐线索,万州区纪委据此介入调查。
用建立网站的形式举报贪官好不好?是否对被举报者构成侵权?专家接受媒体访问时称:不仅不侵权,还值得大力提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群众大胆说话,从而实现全民监督,共同打击腐败。———善哉斯言!在举报人一封封举报信如石沉大海,甚至被举报者毫发无损,举报人自己却先遭到报复的现实环境下,借助网络这种透明、参与程度高、动员能力强的途径反腐,能使正直的公民告别孤身作战和被动参与的不利局面,避免随时遭到打击报复的危险,并能动员更多民众参与到反腐的行列中来,凝聚成强势的反腐力量。
从这个角度看,重庆这位公民此次通过设立网站来反腐,就不应仅视为个案,也不仅是杨涛先生所说仅仅是利用现代科技开辟了一个新的反腐“战场”(6月21日《东方早报》),而包含着一种超越个案意义的制度诉求:公民不甘于被动地参与反腐,不甘于自己举报后被动地等着更高权力去反腐,而是想寻求一种制度平台掌握反腐的主动权,掌握反腐的话语权,让有关部门在民意压力下不得不反腐。网络,成了人们寻求掌握反腐主动权的一种工具。
为了增进公众福利和推进改革进程,中央近几年在整顿吏治腐败上正不断加码,又是强化查处力度,又是完善纪委监督,又是鼓励公民举报———但毋庸讳言,既有的反腐主要是纪委和政府主导的,由更高权力反较低权力的腐、大官治小官的贪、上级查处下级,纪委部门是反腐的主导者,而公民仅仅处于积极举报、提供线索这种从属地位。一般公民参与反腐的模式只能是:发现线索,然后向上级部门或纪委写信、打电话甚至实名举报,然后被动地等待上级的调查、核实和对嫌疑人的惩处,主动权都掌握在上级手中。反腐的主动权由政府或纪委掌握,还不能在最优程度上推动反腐工作:一方面,公民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有关部门会不会认真看举报信,看了举报信会不会查处,会不会给被举报者通风报信,查处会不会严格依法,对这些,举报者都无从知晓,更无从把握,只能被动地期待反腐部门的清正廉洁。另一方面,进行举报的公民很容易陷于危险境地,一来因为这时举报者往往孤身作战,无法与其他公民联合;二来因为举报信常会落到被举报者手中,报复可能随时来临。这样,身处完全的被动地位,而且随时会遭到报复,久而久之,民众反腐的积极性会受到打击,终将不利于推进反腐斗争。真正的法治社会中,应该由公民力量主导反腐,因为腐败关涉到公民的切身利益,腐败腐的是纳税人的钱,滥用的是纳税人赋予的权力。
正是在举报信屡屡如石沉大海般毫无回音的情况下,重庆那位公民想到了设立网站,想这样主动把握反腐进程。利用网络反腐,即是公民寻求反腐主动权的一种尝试。网络是一种方便民意表达的平台,反腐线索一旦上传,将以几何级的速度四处扩散并形成广泛的民意诉求,纪委就很难不去注意了。一般举报信可以不看,一般的举报线索可以置之不理,但面对这种公开举报,纪委不得不留意,众目睽睽和舆论压力之下,也不得不进行调查。加之网络的公开、透明,查处者也很难进行暗箱操作,难有官官相护的机会。
如媒体评论所言:这就是网络时代与其他时代最大的不同。传播的资源第一次真正握在了普通人手里,就等于舆论的力量从少数精英那里转移到了所有能找到一台电脑与一根网线的人手中。从来没有一个时代,普通人这么真切地掌握过话语权。这种话语权的掌握形式,可能就是我们社会最大的希望所在。(6月21日《新京报》)但网络毕竟是一种缺乏规范的技术,利用网络反腐,毕竟是一种被逼无奈之举,也难免出现鱼龙混杂的局面。要保证公民真正掌握反腐的主动权,还是需要切实的制度支撑,需要在制度上赋予公民反腐的主动权,而不是让公民眼巴巴地等着自己的举报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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