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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少)

    上市公司名称: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金山股份

    股票代码: 6003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千山西路2号

    通讯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千山西路2号

    联系电话: 02486116666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07年6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出让方、沈阳土地综合开发公司                                                                                                                                                                              指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方、盛京信诚投资                                                                                                                                                                                                              指深圳市盛京信诚投资有限公司
    联信投资                                                                                                                                                                                                                                深圳市联信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金山股份                                                                                                                                                                                                                  指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转让                                               指盛京信诚投资协议受让沈阳土地综合开发公司所持的联信投资90%的股权,成为联信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从而实际控制联信投资所持有的金山股份23,789,361股的表决权(占金山股份总股本的9.08%),构成金山股份权益变动的行为
    《股权转让协议书》                                                                              指沈阳土地综合开发公司与盛京信诚投资于2007年6月21日签订的关于沈阳土地综合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联信投资90%的股权协议转让予盛京信诚投资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其附件
    协议股权                                                                                                                                                                 指《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沈阳土地综合开发公司拟转让予盛京信诚投资的联信投资90%的股权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千山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邬迪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工商注册证号码:2101002107849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11411766190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乡土地开发、利用、交易、房屋建设及有关规划、土地开发的咨询业务

    通讯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千山西路2号

    经营期限:30年

    联系电话:02486116666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邬迪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邬迪 男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国 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11-23号1-5-2 否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出让目的

    本公司以城乡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本公司未来将立足于自身主营业务的深化发展,采取资产整合的方式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逐步出售、出让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度小的其他资产,此次出让联信投资90%的股权是贯彻公司发展战略重要一环。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联信投资的股权。

    除以上内容外,本公司目前暂无在未来的12个月内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届时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联信投资90%的股权,并实际控制联信投资持有的金山股份23,789,361股(占金山股份总股本的9.0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联信投资的股权,并不再在金山股份中拥有权益。

    二、本次资产转让的基本情况

    2007年6月21日,盛京信诚投资与本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协议当事人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当事人为:

    股权转让方: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盛京信诚投资有限公司。

    2、拟转让股权数量及比例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将本公司对于联信投资的出资额2,700万元转让予盛京信诚投资,占联信投资注册资本的90%。

    3、拟转让股权价格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协议股权的转让价格,参照联信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净资产,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4,657,200元。

    4、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一次支付。

    5、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股权转让协议书》自盛京信诚投资与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没有通过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金山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章)

    签注日期:2007年6月2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沈阳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2、沈阳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3、沈阳土地综合开发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4、沈阳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5、沈阳土地综合开发公司与盛京信诚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1号
    股票简称                                                                                                                           金山股份               股票代码                         6003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沈阳市于洪区千山西路2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23,789,361股        持股比例:9.0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                         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07年6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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