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来,面对再次飙升的房价,南京市首开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核准基准价、限定利润率、规定最高涨幅5%……这一措施出台一个月,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开发商、普通市民、专家学者等纷纷加入其中。
南京市政府对于房价实施“指导”的政策一出,引来一种强烈质疑的观点,一些房产商更是公开叫板。任志强(任志强新闻,任志强说吧)(任志强博客,任志强新闻,任志强说吧)甚至在其博客上连续撰文“炮轰”南京市物价局,用“自由市场菜贩子定价自由”来表达房产商被政府“限制”了定价自由的不满情绪,称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是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开倒车”行为。
“自由市场的蔬菜”与“房产”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任志强先生似乎忘记了这一点。政府在特定时期,譬如房产市场泡沫较大时,是否动用行政手段适度对房产市场进行价格调控,效果截然不同。从国际上来看,美国从1930年开始,为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实行住房分类供应制度长达数十年———即在政府调控下分类供应、限价供应,同时实施政府保障,保证了房产市场的基本平稳。反之,日本政府长期实行不干预地价和房价的政策,对地价和房价猛涨不予过问,产生了举世公认的房地产泡沫,从1990年泡沫破灭至2006年开始复苏,萧条期长达15年以上,对国民经济造成巨大危害。
市场经济不是“暴利的经济”,在当前我国房价虚火旺盛而百姓购房难问题日益突出的时刻,政府动用行政手段加强价格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会弥补市场缺陷,有利于促使价格回归理性本位。在“任志强”们看来,政府限价会造成价格扭曲,会造成市场的混乱和无序。但这种“指责”或者说“担忧”,完全是站在既得利益者的立场上说话。限价会推动扭曲的市场走向良性,而并非相反。
面对市场失灵,政府必须有为。这是对民生疾苦的积极回应,是对市场的理性干预,不是“开倒车”。正如有专家所言,如果没有政府介入住房问题,进行合理的调控管理和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单纯依靠市场自发调节,是解决不好住房问题、特别是解决不好广大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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