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报报道,灵寿县医药公司经营部出售假疫苗问题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灵寿县委、县政府也采取了紧急查处措施,责令县医药公司关门整顿的同时,围绕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的拉网式检查也已全面展开。
在各方的高度关注下,25日下午灵寿县医药公司对下属的所有批发部和零售门市予以关门整顿、盘点商品,对经营的疫苗和人血白蛋白进行了清理。
同时,责令第一经营部药品下架入库封存待查。
同时,县药监局在25日下午也做出大动作,要求即日起全县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摊点全面停业整顿。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了检查,截至昨日上午,已检查经营企业20家、医疗机构30余家,尚未发现假狂犬疫苗。
昨日上午,灵寿县政府又召开了多部门参加的紧急会议,会上成立了由药监局牵头,公安局、卫生局、工业促进局等有关部门配合的联合调查小组,对假疫苗问题专项调查。
调查组发现,为假疫苗受害者陈先生注射狂犬疫苗的卫生院属无照经营,更无疫苗接种资格,根据有关规定,该卫生院被取缔,并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元的处罚。
据调查组介绍,涉嫌出售假狂犬疫苗的第一经营部负责人叫任炜,其批发部共有5人。事发期间,任炜远在山西,昨日下午返回灵寿县接受了调查。任炜称,其共购进狂犬疫苗2盒,其中一盒由家人所用,另一盒卖给了陈先生。两盒疫苗均由亲戚从石家庄捎回。
调查组方面表示,任炜的自述并不代表调查结果,目前调查工作刚刚开始,各种证据正在搜集之中。针对此案件,调查组坚持“三个不”原则,即假疫苗来源查不清,不放过;制假、售假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全县药品市场整治不达目的,不结束。(刘涛王俊栋)
(责任编辑:铭心)